隨著貧富差距拉大,選民越來越重視「分配正義」,總統馬英九執政初期「將週轉金算法遺贈稅調降至10%」的政策遭到全面檢討,除了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曾公開表示「這是個錯誤的政策」、民進黨也要求提高遺贈稅以作為長照財源外,就連被視為馬英九左右手的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高朗近日也投書媒體,認為某些金融海嘯時的減稅措施如遺贈稅、營所稅應「適度提高」,而2008年那場「賦改風暴」則是許多賦改學者都不願想起的惡夢。
2008年,為因應全球金融海嘯,甫取得執政權的馬政府便召開賦改會,以新加坡、香港等取消遺產稅的國家為例,以「降低繼承者或受贈者的避稅誘因、增加國內經濟動能,以達擴大稅基自然增長」為由,希望能大幅降低遺贈稅,以吸引資金回流,在賦改會委員的反對下仍強勢通過降稅案,並於2009年實施,後來被批評是導致高房價及貧富不均的主因。雖然降低遺贈稅一直被視為是馬政府的「政績」,不過實際上,當年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也曾於大選時提出取消遺贈稅或將稅率降為10%的主張。
對於這段歷史,當時身為賦改委員之一的中研院士朱敬一曾於受訪時提到當時行政院高雄汽機車借款長劉兆玄的剛愎霸道,造成他及中華財政學會理事長陳聽安辭去時賦改委員一職,朱敬一並著文討論當年遺贈稅背後的「事實與狡辯」。
回顧當時的賦改過程可謂血淚斑斑,當時的賦改會副召集人曾巨威表示,自己為了這個案子還曾經「走上街頭」,而回想起來雖然身為副召集人,但「我的主張沒有被通過,我們提出修正的妥協也都沒有通過」。
許多報導指出,當時負責提研究報告的財政學者黃耀輝提出由50%調降為30%、25%及20%等多個版本,獨獨就是沒有最後通過的10%,但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和政務委員朱雲鵬到中華經濟研究院向黃耀輝遊說「遺產稅降為10%的好處」,而最終立院也在爭議聲中強行通過表決,甚至引起後續的「1213反財團減稅大遊行」。
據了解,遊說賦改委員並非單單僅有檯面上中經院一例而已。有內部人士透露,時任副總統的蕭萬長也是減稅的積極推手之一,曾在賦改期間的周末,把賦改委員黃耀輝、孫克難等人請到總統府喝茶,目的便是希望他們不要再堅持10%以外的版本;而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邱正雄也曾私下去找時任賦稅委員的中經院院長蕭代基,請他不要反對。副總統、副行政院長雙雙出馬,即可見當時政府對降遺贈稅一事之積極。
提案要求每降10%就要配套
最後通過的是沒有任何配套的版本
回想起這段歷史,當時遺贈稅改革研究計畫主持人黃耀輝並未正面回應是否被找去總統府「喝咖啡」一事,僅語氣中充滿無奈地說「事後看來滿可惜的」。黃耀輝提及當時賦改委員對於降稅一事也抱持不同看法,有人堅持不要降、有人主張先降到30%搭配配套措施,而每降10%就需要搭配更多的配套措施,賦改會共提了5個版本,而自己的主張是最多降到30%並搭配奢侈稅、資本利得稅等配套措施,「但行政院最後卻通過降為10%且沒有任何配套的版本。」
黃耀輝進一步表示,賦改會成立的背景,其實是前行政院長謝長廷2008年參選總統時率先拋出「將遺贈稅調降至10%」議題,而馬英九勝選後,便於6月成立賦改會,希望針對是否調降遺贈稅一事檢討。而隨後正逢全球金融海嘯,「蕭副總統說各國搶錢」,便想透過減稅將各國資金吸回來,當時賦改會曾擔憂會成為「減稅委員會」,而提出「先暫停賦稅改革,等經濟恢復正常再探討」的提案,但無奈未被採納,最終造就委員退出等等風暴。
財稅學者看降稅「其實也沒那麼急迫」
如同黃耀輝所言,曾巨威也認為政府「有他們的苦衷」,才會強硬推動調降遺贈稅。由於當時正逢金融海嘯,政府急於吸引資金回流才出此對策,不過對於此做法是否有用,財稅學者顯然都持保留態度。曾巨威認為「不見得有用」,過去朱敬一受訪時也曾提及「當時不用降稅資金也會自己回流」,黃耀輝也表示,當時「投資在外國的台灣資金碰到美國金融海嘯都快嚇死了」,就算不吸引,資金也會自己回來,事後看來「也沒那麼急迫」。
過去被拿來當作調降遺贈稅範例的免遺贈稅國家新加坡、香港又是如何面對沒有遺贈稅的不平等問題呢?黃耀輝表示,新加坡透過將加值型營業稅由5%調高至7%的「類奢侈稅」概念來調整,香港則是走國際競爭路線,「較不擔心不平等問題」,而星港兩地民主程度皆不如台灣,民眾對於公平的追求可能也不及台灣人民。
遺贈稅該怎麼調?學者:20%最理想
至於遺贈稅稅率究竟應調整成多少較為合理呢?黃耀輝及過去也曾多次撰文抨擊調降遺贈稅政策的前財政部長、成大副校長何志欽都認為20%是理想的遺產稅稅率。有「Mr. Twenty」之稱的何志欽認為,遺產稅的重要目的在於「社會的公平流動性」,在避免富人避稅的效率及公平間應取一平?點,由於遺產稅作為最後一道防線,確保能課到不做交易的富人財產,而20%正好是目前大部分資本利得稅0%至40%間的平均,因此建議將二胎借款遺產稅調為20%,也更有空間採累進稅率課徵。
黃耀輝認為,許多富人會在生前做好財產規劃,如果遺產稅要調高,贈與稅要更優先調高,因此主張遺產稅20%、贈與稅30%的版本,並建議台灣的租稅環境應走向稅率低、稅基廣,讓每個人都有貢獻,透過徵收高價品消費稅方式課富人稅,因為資本比人容易流動。黃耀輝認為,可以從不動產、跑車、餐廳消費等較無法透過跨國界消費的稅課起,並將一般受薪階級的綜所稅稅率調低一點;曾巨威也提出假使遺產稅不調,贈與稅也應調高以維持公平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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